阿先生。 陈对这对夫妇的举动非常不满。 他怀疑他们的最终目标是逃避债务和转移财产。所以先生。 陈将这对夫妇告上法庭,要求法院使他们最后的房地产分庭协议无效。
有没有比他们快的东西?
丈夫的姓叫叫,女人的姓叫叫。他们三年前结婚。由于该名女子已婚,在她身边有一个儿子,而且两个人婚后都没有孩子。
去年7月14日上午,两人首次去江东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。离婚协议上的原因清楚地写到:“由于妇女的工作,两方发生了冲突,夫妻之间的关系被彻底打破。”。

由于双方都说不存在和解的可能,因此属于“自愿离婚”,江东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迅速为他们办理了离婚手续。
没想到,当天下午,两人来到江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,要求再婚。。
两天之内,他们两个签署了略有修改的离婚协议,并再次要求离婚。
七天后,他们仍然是一对。他们第四次去民政局求婚。他们在同一天离婚。
员工:全国罕见
复述此段,记者无法数到“再次”一词。当然,江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姓张的工作人员仍然记忆犹新。。
工作人员回忆说,当他们问这对夫妻为什么如此反复分离时,先生。焦先生解释说:“我和妻子于1999年相识,结婚后我们的关系还不错。后来,他的妻子忙于工作,又因没有工作的要求,她经常晚上出门。他们两个不能相遇,很少坐下来一起吃饭。”
“我从未遇到过这样一个折腾的人。他们的结婚和离婚的速度不仅在宁波是独一无二的,而且在全国也是罕见的。该工作人员说,但是由于两人每次都同意他们对婚姻和离婚的看法,而且他们的态度非常坚定,根据规定,工作人员永远不会为他们办理手续。。
这对夫妻离婚了三遍房子
这对夫妇离婚了三遍,协议中的原因相同:双方关系破裂,没有和解的可能。但是,有一个协议一遍又一遍地发生了变化:关于房屋和儿子抚养费的协议。
第一次离婚:房屋所有权不清楚
这对夫妻在宁波市江东区拥有房产,目前的市场价格已超过200万。
在第一次离婚中,双方同意房屋归双方所有,但该名妇女以她的名义将儿子的不动产分给了儿子。由于儿子未成年,她同意在儿子成年之前在男子的业权证明上写下该男子的名字,但该男子必须赔偿该女子2万元的精神伤害。
但是,房屋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认为协议的所有权尚不清楚,并要求他们再次澄清,于是他们回到江东区民政局,想更改协议,但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离婚协议一旦签署,便无法随意更改,两人必须再次结婚。
第二次离婚:仍未区别和再婚
在第二个离婚中,协议中的房地产协议与第一个离婚协议类似,但已被更改。双方直接约定财产属于男人和儿子,男人的名字在成年前写在儿子的业权证明书上,男人赔偿了这名女子2万元的精神损失。
但是这一次,房屋管理处的工作人员照例返回了产权不明的房屋。在审判期间,连法官也无法忍受,并问先生。焦:“既然房屋管理处告诉你如何正确转移财产,那你为什么第二次犯错呢?”
先生。焦先生说,他的妻子担心将来会严重虐待儿子,并想为儿子留下路。因此,他们决定再次离婚,并再次签署离婚协议。
第三次离婚:
这次房屋管理处终于说可以了
七天后,他们再次结婚,然后签署了新制定的第三份离婚协议。协议明确规定,该财产属于先生。焦先生和先生。焦先生赔偿妻子精神损失40万元。婚姻终于离婚了。
不满意的是债权人
“他们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债务”